有一天的猫

滚滚红尘

          一直想读三毛这一剧本呢,终于那天在书店任性地领回来。

         看完了剧本忍不住去看当年的电影,林青霞演的韶华给我更多的对韶华这个角色的了解,也让我对成长了解。

读滚滚红尘剧本时,对张爱玲的印象是高冷,对那个时代的大小姐形象的了解,在电视剧电影上都是温婉内敛的,先入为主地把韶华也看做是这种大小姐形象。看电影林青霞的第一幕,讶异了。一种疯疯癫癫的状态,穿着裙子坐姿极为不雅,跟我的想象出入太大。细想,却是对的。韶华不是普通的大小姐,母亲早逝,父亲并不疼爱,并没有一种顺应宠爱的乖,只有带有恨意与叛逆的乖戾。而且那个时候的韶华,还是个孩子,即使没有温暖,性格孤傲,但她并没有遭遇生活贫困,命运捉弄,各种跌拓。

        电影里没有能才的那句“我是要吃饭的人”,觉得很遗憾,和之后韶华的那句“我沈韶华,什么时候要人给蔽过雨”,好讽刺。感觉电影对能才是过多的美化了,首先章能才是胡兰成的美化了,尽管如此章能才在滚滚红尘里还是韶华鲜明对比的渣渣,电影里爱情美化多多了,反正对张爱玲和胡兰成从不认为是个爱情故事。或许那应该是韶华眼里的章能才,始终放不下,情人眼里出西施,就算张爱玲怎么地傲气,尽管一封信都不看,但不爱怎么会坚持接济胡兰成,韶华心底心底自愿欺骗能才是爱自己的。

       张爱玲是刻薄的,她的那些句子精致得无与伦比,小说我是不喜欢读的。韶华和余老板在餐馆,其实这就是张爱玲,刻薄着自我讽刺的,聪明地看出余老板的自卑,但却也是故意地挖苦着余老板的自卑。还有最后和那个想要陷害章能才的女人的撒泼,真是心酸得落泪。尽管韶华不是什么大小姐,为他泼妇一样......

        小说外的人,总是为男二号抱怨不公。本着看剧本也是看小说一样的,之前在看剧本的人物设定时很是不耐烦。看完之后再看人物设定,发现余老板更可悲。或许爱情小说看多了,自然而然地去接受愿意为爱的人放弃一切,愿意像张爱玲一样卑微低到尘土里。在三毛对余老板的人物设定里,结论是:余老板仍是做梦的人。仍是,仍是,做梦的人。或许我自卑,对自卑的人总是很心疼。

       红尘滚滚,却是章能才来道韶华的结局,此处心安是吾乡。结局却是一个无关这段故事,唯求心安。

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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